交通事故中引起的财产损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、车辆物品的损失、车辆施救费用。
2. 因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,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车辆价值相当车辆重置费用。
3. 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,因无法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停运损失。
4.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,所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。
此外,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现场抢救费用、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等。对于事故损坏的车辆、物品、设施等,如果没有修复的可能,需要折价赔偿。计算赔偿数额时,应以所受的直接实际损失为限。
以上损失可以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。